掃一掃關注微信公眾號
2023-09-26 00:00
來源:公益時報
8月30日,山東省東營市愛心救助中心(簡稱“救助中心”)在回應輿論關切“善款”視頻時表示,受資助的女生來自單親家庭,其弟弟在2021年遭遇車禍,已接受四次開顱手術,醫療費用花費近40萬元。這位負責人解釋說,女學生的物品并非本人擁有,背包是花了不到200元的網購,而手機則是借用同學的。
4天前,該救助中心發布一則視頻引發社會爭議。視頻中,該中心工作人員向一名女孩捐贈36666.66元的善款。視頻中,女孩站在裝修豪華的家中接過善款。此后,女孩被曝出多張用蘋果手機、手表、名牌包的照片,進一步引發社會關注。
盡管該中心有所回應,但并未打消網友的質疑。網友認為,即便這些日常生活用品非女生所有,但能承擔高額醫療費和裝修費的家庭,仍然接受捐贈合理嗎?更多關于受助對象真實情況的質疑被引發。
救助中心回應社會質疑
8月26日,救助中心視頻發布后,很快成了網絡關注的焦點。有網友在評論區質疑:“這家人哪里困難?”“東營市愛心救助中心”賬號回復道,“那是你不了解這個家庭的真實情況,我們一直救助最貧困最需要幫助的孩子,不管是生活在城市還是農村的貧困生?!?/span>
由于網友質疑聲過多,救助中心刪掉了這個視頻,但在其他視頻評論區也有不少網友留言甚至謾罵。有網友還表示,“愛心救助又翻車了”。
8月30日,救助中心通過網絡發布了一份情況說明,稱東營市愛心救助中心是民間自發成立并注冊的公益機構,捐贈資金為內部人員自籌,自2021年開始,已累計向該家庭捐贈36666.66元。經過救助中心實地調研,受助人為單親家庭,其弟弟2021年出車禍,已做四次開顱手術,醫藥費花費近40萬元。
關于著裝問題,該中心回應稱,受助人背包在網絡購買,價格190元,蘋果手機是同學的。而在視頻中,受助人家庭裝修和電器看上去較為精致,網友質疑“實在難以和困境家庭聯系到一起”。
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信息顯示,東營市愛心救助中心成立于2015年2月2日,登記管理機關為東營市行政審批服務局,業務范圍為青少年學生救助,困難優撫對象家庭救助。
8月30日,該中心宋姓負責人表示,對于網友質疑受助對象家庭裝修豪華,已經全部實地考察。他表示,受助學生所住的房子屬于村里蓋的“村改房”,無房產證,“買來時裝修就這樣,并無翻修,實地去看環境一般。女孩父母離異,母親在商場賣內衣。弟弟2021年4月出車禍,做了四次開顱手術,生活不能自理,撞人者車輛無保險,已被判刑。稍早前,資助女孩家庭通過水滴籌籌集了4萬元,原單位給他們家捐助了幾千塊?!?/span>
該負責人說,救助中心曾派人去她家核查過,他們能夠提供交警事故鑒定書、醫院病歷、法院判決書,“救助中心的資助善款經得起檢驗”。
慈善救助對象必須"窮酸"?
近年來,一些受助對象的“炫富”狀態屢被質疑。部分公眾認為受助者就應該有受助者的樣子,不應該“很張揚”,特別一些與錢相關的“裝備”越少越好,越寒酸越好。
那么,怎樣的對象才符合慈善救助的條件?受捐個體有無資格保持基本尊嚴、體面?是否要在大庭廣眾之下毫無保留地被曝光?使用蘋果手機的人能否接受慈善救助?
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副院長程芬表示,這要看公益機構的項目目標和愛心救助的標準和審核流程。從社會需求來看,處于“貧困”和“困境”中的人都需要幫助,但這兩種情況的標準不一樣。
她表示,“貧困”強調經濟境況,受益人的資產和收入情況通常是最重要的核定標準;“困境”包括“貧困”,也包括其他困難,比如遭受天災人禍,或安全、健康、發展等正當需求受影響,需要外援才能改善境況。使用蘋果手機的人也有可能陷入困境需要幫助,這跟中國文化中的“救急”是一致的。對于東營救助中心來說,關鍵是對這個女孩提供救助的標準和流程是否與其他救助對象一致。
程芬認為,過去很多人處于貧困線之下,亟需柴米糧油之類的物資解決溫飽需求。隨著經濟發展和物品日益豐富,人們對安全、社交、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就凸顯出來。我國已經宣告消除貧困,即使是欠發達地區的低收入群體,在衣食住行方面也有基本保障,家用電器、手機等現代通訊設備也成為基本物品。而且網絡世界中的“炫富”不一定是現實生活中的“富足”。實際上,意外、疾病、壓力都是小康家庭的“天敵”,衣著體面的人也有各類困境,也需要經濟、精神等多方面的救助。當我們在主張“高質量發展”的時候,“救助”對象的標準可以調整,救助內容也應當與時俱進。
北京大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、創始人黃海峰表示,應該根據受助者困難程度設立不同的認定標準,這有助于政府和社會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。“認定標準還應該看資助對象,對于大眾自發組織自愿捐贈的受益對象,慈善機構也應有自己的評判認定標準?!?/span>
黃海峰認為,“社會公眾通過觀察受助人的日常用品來判斷其真實困境狀況,是監督的一種重要途徑,但不能簡單地以擁有手機、大牌服飾來判斷其是否處于困境狀態,現實中也不應對受助人日常用品的標準進行列舉性限制,應該從多方位客觀考量,社會公眾在不清楚事實前應多方面多角度理性判斷后得出結論?!?/span>
中國聽力醫學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廖沙夫表示,應為受助對象設立一個標準,有著明確可操作性的維度和參數并作出公示。“如果受助人符合資助標準,資助對象沒有弄錯,即便資助對象有點攀比,那也沒啥關系。孩子們攀比是社會因素,民間自發的討論或質疑也可以理解?!?/span>
應營造怎樣的慈善環境
慈善事業的發展對公平性、透明度都有著極高的要求。如何才能做到適時回應輿論合理關切,又能盡量兼顧受助者的自尊和隱私?這需要受助人、捐贈人、公眾等一起努力。
程芬認為,網友的質疑可以分為兩種。一種是出于責任心的監督,他們的目的是促進信息充分溝通、確保有限的慈善資源用到真正有需要的地方,這種監督值得鼓勵。另一種質疑可能與公益監督或公信力建設無關,而是出于網民的情緒宣泄,這需要引導或公眾教育,要讓公益機構做出解釋說明,同時要始終保護受助人的尊嚴和正當權利,尤其是當受助人被網絡攻擊、精神健康受影響時,給予必要的安撫和心理支持。
廖沙夫表示,公益機構尋找資助對象時應該加強核查程序,通過科學甄別監督機制,確保受助對象的真實情況,“這樣才能有效保證資源的公平分配,保證資金能夠最大限度用于真正需要幫助之人?!?/span>
黃海峰談道,良好的慈善環境需要有一個可量化的公開透明的資助認定指標,政府有關部門或各慈善機構也要做好相關善款用途去向的披露工作,增強公信力。此外,受助申請人應如實陳述自身狀況,提交相關事實證明文件,客觀真實反映自身情況。“社會大眾在進行輿論監督時,尤其在互聯網領域要樹立公共領域、公共溝通、公共理性意識,在表達自身的觀點時避免過于情緒化?!?/span>
網絡輿論如侵權需擔責
信息時代,人人都是受眾,人人都能傳播。但在現實中,不負責任的評論或發布毫無根據的信息,會對他人生活及隱私造成嚴重影響。
“網絡輿論如果侵犯了他人隱私,造成負面后果,需要承擔法律責任,但如果沒有充足的法律依據也很難追責。重要的是,在受助人受到質疑時,資助人能夠給到受助人精神或心理上的撫慰,明確告訴他遇到困難得到社會幫助是他的權利?!?/span>
程芬表示,給予遭受網絡暴力傷害的人及時的精神支持,也是一種救助。“公益項目的受助人,很多因為個人處境的艱難和資源機會的不足,比較敏感、自卑,他們可能會通過‘炫富’來尋求滿足和尊重。對于上述案例中的對象,我們可以理解和包容她曬出美好或理想的狀態,但也要引導她,讓她明白這種方式不是我們提倡的,名牌物品不是真正的力量源泉,自我成長、心地善良、有能力幫助他人,才是真正的自信和自強?!?/span>
黃海峰表示,我國憲法雖賦予公民享言論自由的權利,但是這種自由并非是沒有邊界的絕對自由。“公民在行使言論自由的同時,不得損害國家、社會、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。社會大眾在網絡平臺發表言論要‘三思而后行’,理性表達個人觀點,避免觸犯法律,構成侵權。對于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的,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”